| 第一条:北戴河冬泳协会——简称“冬协会”,是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团体章程》合法登记的,集游泳冬泳于一体的群众组织。 第二条:冬协会的宗旨是:拥抱大海,梯度冬泳,快乐健康,持之以恒,强身健体,并积极参与冬泳相关的社会健身活动。 第三条:冬协会要遵守相关的国家规定,服从相关的政府行政部门的领导,使冬泳活动健康发展。 第四条:冬协会在举办有影响的冬泳活动时,应主动与市、区民政局、体育局、旅游局、工会、新闻媒体等有关单位主动联系,赢得他们的支持,把冬泳融入社会活动,给北戴河的旅游事业增添一个亮点。 第五条:冬泳是挑战自我的强身健体运动,冬协组织自愿参加,本着个人锻炼分散,集体活动统一的约定,协会提倡:冬泳四季连线,贵在坚持,不勉强、不超时、不超量、不冒险、安全自律。 第六条:为了加强区内外的冬泳联系,建立北戴河冬协会自己的网站,架起一条“请进来,走出去”的相互沟通的桥梁。 第七条:为了发展冬泳运动,应健全必要的冬泳组织: 1、成立北戴河冬泳协会,协会由3-5人组成。是冬泳组织与冬泳活动的领导组织,它的成立产生与人事变动由全体队员民主选举; 2、随着冬泳人数的增多,为便于活动方便,冬协会下设若干个冬泳队,队长及队员由全体队员民主决定; 3、协会应设一名文秘及财物的兼职人员,负责管理冬泳组织与活动的联系内部事务,传达信息、办理财物相关事宜。 第八条:冬泳活动所必需的少量经费以自筹为主,活动规模大,经费多时,应向倡导冬泳活动的单位或企业吸纳。 第九条:协会领导要以身作则把这个有特色的健身团队建设好、管理好,要有新起点,要有新变化。全体队员要加强团结,积极参加各项冬泳活动,让我们用强健的体魄,矫健的身姿展示冬泳的魅力。 第十条:冬泳协会应建立与冬泳相关的规章制度,指导和规范冬泳活动,凡与冬泳有关的事宜,协会应与队员多联系,多沟通。 未尽事宜,由冬泳协会补充、渐进解决。 |